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关注黔籍抗战老兵志愿者慰问团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95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调整老兵生日费用的通知

[复制链接]

21

主题

1214

帖子

7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0551

Medal No.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4-15 02:15: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注黔籍抗战老兵志愿者慰问团

关于调整老兵生日费用的通知


各地区负责人、各位志愿者:

按照过去商定的标准,老兵生日邀请团队参加的时候,慰问团财务部可出资300元用于购买礼品或礼金,现根据慰问团目前资金情况,将慰问团志愿者参加老兵生日可以向财务部报销费用调整如下:
1、        慰问团不主张主动承办老人生日,如老人家属承办并邀请,可由志愿者代表慰问团参加宴庆,并送上慰问团礼品或者礼金,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的志愿者可自己出资个人礼金,学生志愿者可以适当减免。
2、     老兵逢八十五岁、九十岁、九十五岁生日的时候,参与志愿者开具费用发票后可以通过地区负责人向慰问团财务部报销1000元范围内的礼品和礼金。
3、     老兵逢其他非整寿生日邀请团队参加时,参与志愿者开具费用发票后可以通过地区负责人向慰问团财务部报销500元范围内的礼品和礼金。
4、        老兵百岁及百岁以上生日按原条款通过财务部报龙越申请经费,志愿者根据要求开具发票据实报销,但费用应控制在龙越基金会批准的资金范围以内。
5、      老兵百岁及以上生日都向龙越基金会申报,慰问团财务部将不再重复给予报销。
6、       本条款于2016年4月1日后执行。

特此通知。

关注黔籍抗战老兵志愿者慰问团财务部
2016年4月1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关注黔籍抗战老兵志愿者慰问团 ( 黔ICP备12003334号

GMT+8, 2026-4-3 08:58 , Processed in 0.088939 second(s), 7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